Slideshow image

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;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(約壹 1:8-9)

今日是受苦節,是我們信徒看為最悲傷的日子,因為在二千多年前的今日,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獻上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,把我們從罪的深淵裡拯救出來,賜我們永生的福分。

人若說要跟從耶穌,第一步要作的便是認罪悔改。因此,當讀到今日的經文時(約壹 1:8):「人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」,我們會覺得這裡所講的與我們無關,因為身為信徒,我們當然明白、也承認自己在神面前是一個罪人,因為聖經說:世上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!(羅3:10)我們也知道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頻頻犯錯得罪神。所以,我們不敢說:自己無罪或不會犯罪。然而,今日我們信徒在認罪這事上常跌入一種另類的「自欺」陷阱裡:「手指指」和「延誤悔改」。

「手指指」就是在問題發生的時候,我們會對自己說:“這不是我的錯而是對方的問題。就算犯錯,我也祇是被動的,所以罪應在對方身上而不在我身上。我所犯的都是小錯,對方才是罪魁禍首!”不知這些心底裡的對白大家是否熟悉?我們就是這樣的替自己辨護申訴,以為說服了自己的良心就等同無犯罪、或神會明白我們的「寃屈」而赦免我們。但主基督說: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(太 5:48)。我們很多時就是這樣的「自欺」了。

另一種「自欺」就是「延誤悔改」。有些時候,我們明知是自己犯錯,也明白神的心意是要我們認罪悔改。我們絕對願意在神面前「認罪」,但「悔改」卻是另一回事。在「悔改」這事上,我們都喜悅用「拖」字訣。我們會對自己說:不是說「三歲定八十」的嗎?要根治自己的本性或陋習,不是一朝兩日的事;不用急,慢慢來。然而,我們這樣一「拖」就拖了我們一輩子也未能「悔改」。面對自己的「延誤悔改」,我們又會欺哄自己,說:神是滿有恩典憐憫,祂會明白我們的難處而赦免我們的拖延。但使徒保羅說:當我們體貼肉體時,就是與神為仇(羅 8:7)。當我們包容自己的過錯,延誤悔改,那我們雖為信徒,卻仍是作「罪的奴僕」,因我們順從的仍是「罪」這舊日主人的旨令(羅 6:16)。不是神不想赦免我們的罪,而是我們對罪的「自欺」使我們盲目跟錯了主人。

面對我們這些另類的「自欺」,今早的經文給了我們一個很大的安慰(約壹 1:9):

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
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
讓我們在受苦節期間,去到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下,把自己對罪的「自欺」放在主跟前,真心認罪悔改。主應許:當我們認自己的罪,祂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阿門!